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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人)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宁远县人民医院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27个,共50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宁远县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领导、协调。
  组 长:欧向中
  副组长:吴群辉、肖江涛、李万忠
  执行副组长:谢群柏
  成 员:黄勤、姜红波、刘自清、陈红霞、柏振红、欧阳玲花
  成立本次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工作。
  组 长:黄 勤
  副组长:李学锋
  成 员:刘少勇、乐梅英、谢友爱、欧阳群志、龙大军
  由医共体总医院负责监督和指导,人民医院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由谢群柏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丁香园网站、宁远县人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及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7日
  2.现场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楼2楼203室
  网络报名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附件1),将所需资料汇总到(附件5),再一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rmyyrsk7325143@163.com)。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超过网络报名时间的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①《宁远县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资格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⑥《诚信承诺书》(附件4);⑦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
  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发布公告2日内到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楼二楼203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
  本次考试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中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领取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203室。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笔试地点为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②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的知识和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按职位在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综合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到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3年内仍未取得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的不再续签合同,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入围名单、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宜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和宁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325143
  纪检监察电话:0746-7325116  

宁远县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nyx.gov.cn/nyx/zkzp/202504/21d9cad41ab5425f95416bfa2fa0fcb8.shtml


日期:2025/4/24 9: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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