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马鞍山当涂县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2025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三、引进岗位
2025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65个(见附件1),相关信息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下同)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当涂经贸学校电大楼2楼201教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5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人事股111办公室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占60分合成。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主动关注,自行查询。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各引进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一)按照公布引进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三)对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单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科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自主择校。
(二)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岗位名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考生自主择校结束后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5年内不得流动。对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32867(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81016581.html
日期:2025/4/25 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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